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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首席记者郭铁)新京报记者4月11日获悉,大北农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九鼎科技”)股权纠纷案有新进展。大北农公告显示,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大北农向交易方九鼎科技实控人杨林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96亿元及违约金等,驳回大北农全部反诉请求。大北农称公司在做上诉准备。
2022年1月,大北农决定以13.2亿元收购九鼎科技实控人杨林持有的九鼎科技30%股权,三方还就未来剩余70%股权继续收购达成框架性协议。不过在同年8月31日的公告中,大北农称,其已支付九鼎科技第一笔股权转让款6.6亿元,但根据初步审计结果,九鼎科技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与净资产与其提供的未审数据差异较大,部分数据账实不符,无法满足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要求。公司多次与交易对方、九鼎科技沟通审计推进、规范整改及调整收购股权的交易作价,但沟通未果。基于上述原因及首笔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大北农暂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随后,大北农收到《应诉通知书》,杨林起诉大北农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96亿元,并按照每日0.5‰支付违约金,截至7月25日违约金为495万元。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大北农需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杨林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96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向杨林支付律师代理费419.76万元。驳回大北农的全部反诉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06.7538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32.09万元,均由大北农负担。
大北农称,本次判决的涉诉金额未达到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一审判决结果尚未生效,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案件涉及的违约金等计提。公司正进行上诉准备工作。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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