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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1月18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仁宗与方胜玲解除婚姻关系,根据《财产分割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仁宗、方胜玲变更为王仁宗。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向相关方核实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仁宗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78%,方胜玲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32.47%;本次权益变动后,两人持股比例分别变更为33.56%和2.69%。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构成公司控制权变更,是否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进行要约收购的情形,并详细说明相关依据。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制权均由王仁宗主导。王仁宗、方胜玲通过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以上股东的股权结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内容、二人在公司股东及公司任职情况,说明公告所称权益变动前控制权由王仁宗主导的判断依据,并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仁宗间接持有长江创富100%股权,而根据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长江创富为方胜玲控制的公司。要求公司说明长江创富实际控制人前后披露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股权变更发生时点,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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